不是早就有人说了么,第一个是他后来做生意赔了,且还欠了钱。。第二个要看具体的补偿协议是怎么签的,比如虽然名义上是按人头算的,但是补偿款事实上还是房主一个人名下,安置房也只在房主一个人名下,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第三个就没意义了,关上门的两口子,谁会知道谁在上面睡么,那都叫扯。。。
【 在 soseiNig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 并非无业吃软饭
: 来某的姐夫说卖鸭子赚了 80 万,09年上海的养鸭场被拆迁又赔偿了100万,粗算 09 年许某至少有 180 万
: 并非保安,后来给老板开车,被同事称“许经理”
: ...................
--
FROM 103.7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