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析挺有道理,刚开始是亲妈的老公想敲诈一笔钱,养父无奈,想给,结果性质就变了。
难!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不是这样,那个孩子的娘的人家,其实他们是为了要钱,开始要一万后来要两万根本就谈不拢,孩子的养父从行为结果上看,就是买孩子,他再怎么养了那孩子八年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整个事情就变性了成了是买孩子,当然从上到下所有的警察都不可能更不敢帮这个忙,否则那不成了警察帮着买孩子了么,他们给一万也好给两万也好,孩子上了户口,男的继续养着孩子,这要还不是买孩子,那啥是买孩子,那人家买卖子女的各个都可以使用这种手段,孩子有妈,是不是孩子妈同意就可以把孩子给别人呢,警察不知道的那是当不知道,可警察知道了,还能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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