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觉得即使彼此经济和情感独立的丁克也还是要领证,是学习了一个冷知识,“政治犯探监只能是配偶”,男女朋友不行。然后自己引申到要是一方失去意识或是行为能力了,只有法律认可的配偶才能有监护权,所以非结婚不可了。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婚的原因:你认为和这个人一起生活比自己一个人过有意思,更舒适,更幸福。
: 【 在 gohibo 的大作中提到: 】
: : 图着自己生孩子的本能?但人类早已经能够抑制住本能了。对大多数女性那个来说,嫁的不好,就不如不嫁。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s Plus」
--
FROM 117.1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