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吧,没结婚,房子只买对方名字。。
这也不是奔着结婚去的呀。
【 在 IBMX30 (不认命不行啊)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点困惑,请版友给看看。
: 跟女友到了谈婚论嫁阶段,我之前离婚无孩,刚过36,女友28单身未婚,我们还未领证,我俩学历相仿,都是小城市来省城工作,我大公司技术,对方教师。女方要求领证前买房且只写她名字,我已经照办了,首付我出,贷款一起还,她出公积金其余大头部分我每月出现金。收入的话
: 女方的父母也不待见我,虽然默认我们在一起但还是生气,当然这点我也理解,去拜见的时候礼数都是尽可能周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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