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不及了吧。其实我觉得,1和2没啥区别啊,相当于当事人都要放弃一套房子给法律意义上的外人。。。
【 在 wangcaiao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的事儿,就是他们单位要分房子了,但是分房子的政策是符合帝都的政策,就是一个家庭最多两套房。然后他家已经有两套房了,就没法分,所以现在两条路:1.离婚。分完再复婚。2.对方父母是京户,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他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 过户给一方父母,另一方可能会不平衡。离婚,是不是得离多长时间以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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