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房子都给前妻?为了逃避民事赔偿?
【 在 Jerry88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个真是案例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男性38岁, 保险不够。
: 事故发生两天后离婚,3套房(天津两套,廊坊一套)加财产,全部给老婆。半年后老婆跟别人结婚了。自己欠了一屁股债,年前7,8天的样子法院执行庭要拘留15天,前妻明确表示不管。法警给戴上手铐带到小屋里,给一部手机,打电话筹钱,筹到一部分达成执行和解,法警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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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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