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这个我不好说,我小时候遇到的,某同学,下午玩帅的时候磕了一下,当时挺疼,但每当回事,直接回家了,第二条去检查,骨折了
但这个也是先觉得疼,那老头那个,真不好说,我觉得需要有专业的医生来说明一下,不过以我普通大众的理解,粉碎性骨折应该很疼的,不至于过了那么多天才去鉴定,特别是案发时的监控没有了。
前几天听一个公安大学的教授说我国法律,他觉得有一部分就十分有问题,老人摔倒了,他说是谁撞的就是谁撞的,认为自己无辜的人就必须要提供证据说自己没撞,提供不出来就认为是你撞的,而不是谁主张谁举证,过于支持弱势群体了。
其实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这类事就应该谁主张谁举证,不适用于举证倒置的原则,因为这种民事行为没有哪一方属于强势群体,大家都是弱势群体。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那个所谓的猥亵自行和解了,说那俩孩子收了三百块钱,签字不追究了,可能那老头要是没骨折,这事儿也就算了,另外,这骨折怎么还能过那么久才发作么,回家睡了一觉,屁股疼,去照了照,发现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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