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岳母起诉,走法律程序,卖房还债分家,家庭散了。
2.女方用自己工资,慢慢还。岳母撤走,请阿姨。自己挑的男人,忍着,凑合过。
【 在 pippojuv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代人发文:
: 没想到有一天会要把奇葩家务事对外发帖,真心想看看大家是什么看法。
: 背景: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已结婚,娃四岁,为了赶在1911之前买学区房,第二套首付高钱不够,岳母把自己几乎全部积蓄拿出来帮忙,当时说的是借,夫妻双方签字也打了借条。两年过去了,夫妻俩有了一些积蓄了,女方提出偿还部分借款,男方大发雷霆,对女方和女方妈妈都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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