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得必有失,既然选择这个男人就要接受他的家人,女儿即使不是他养,也是他的家人,其实也是你闺蜜的家人。我觉得迁户口如果能造福一个孩子,应该同意。既然写好遗嘱了,可以去公证,当然我更建议写婚内财产协议,你闺蜜也不一定能和此男白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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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hzj1980 的大作中提到: 】
闺蜜是头婚,嫁了个二婚的男人,有个女儿判给了前妻。闺蜜自己又生了个儿子。现在男方要投靠女方解决北京户口,想顺道把女儿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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