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最差的后果能接受就行!
譬如由此件事情引发前妻及女儿抱恨终身,虽说由前妻抚养,男方不需要每月出抚养费?
以后人生的重大事情不可能不涉及男方,工作结婚一样会通知男方,难道在小城市就不需要出钱?
绝大多数小地方要钱要的更狠!如果再基于有恨在心,那无底洞也不是不可能。
至少这一步给户口办到北京之后应该会记一个感恩。
要是过去都没怎么联系过的前妻和孩子相信也是很明白事理的。
以后应该也不会打扰过多。
【 在 whzj1980 的大作中提到: 】
: 闺蜜是头婚,嫁了个二婚的男人,有个女儿判给了前妻。闺蜜自己又生了个儿子。现在男方要投靠女方解决北京户口,想顺道把女儿的户口解决了。女方坚决反对,两口子呕气几个月了,女方已经要求男方写好遗嘱,说所有财产留给儿子,男方已经同意并写好公证了。但她还是不想迁户口,担心这个女儿会到北京发展,然后男方一心软把财产给这个女儿。这些财产基本都是她和男方一起奋斗的,这种情况我该咋劝呢?其实我是觉得那个女儿挺可怜的,啥财产都没有,亲妈也再婚了。可是我闺蜜确实也有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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