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可以不迁过来,毕竟占了女方便宜,但财产女儿有权力继承,虽然是你和男方一起奋斗的,但男方那一半女儿有权力
不过户口这事,属于损人不利已吧
我以前和我公婆关系特别不好,我公婆迁户时要我签字才行的,想了想,还是给签了,没必要干损人不利已的事,除非不想过了
【 在 whzj1980 的大作中提到: 】
: 闺蜜是头婚,嫁了个二婚的男人,有个女儿判给了前妻。闺蜜自己又生了个儿子。现在男方要投靠女方解决北京户口,想顺道把女儿的户口解决了。女方坚决反对,两口子呕气几个月了,女方已经要求男方写好遗嘱,说所有财产留给儿子,男方已经同意并写好公证了。但她还是不想迁户口,担心这个女儿会到北京发展,然后男方一心软把财产给这个女儿。这些财产基本都是她和男方一起奋斗的,这种情况我该咋劝呢?其实我是觉得那个女儿挺可怜的,啥财产都没有,亲妈也再婚了。可是我闺蜜确实也有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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