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家庭生活(FamilyLife)|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十大贴其实是个悖论
dinglinglm
|
2021-10-15 11:33:21
|
立遗嘱,自己的全部给女儿。女儿有100了
剩下的100,随缘。毕竟,做主权力不在自己。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男方一共赚了100块钱,你也赚了100,你们两个生了一个儿子,你们去世,儿子得200元。
: 假设男方有个亲女儿,如果他先去世,那么男人的17元要分给他姑娘,你儿子和你拢共能的183,这也罢了,或许这是你所谓的“我倒不介意分点财产”?
: 你想过如果你先去世吗?
: ...................
--
FROM 106.38.48.*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