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考虑的不少;其实考虑身后财产,没有任何用处!和户口在哪里没有任何关系!
1. 如果双方考虑房产,遗产啥的,可以考虑目前所有的财产都转移到女方头上!女方自己立遗嘱并公正!
2. 有这样的实例!A、B双方,夫妻关系,有儿女;A方有房产,先去世(其父母均不在世),B方有父母,还有其他兄弟姐妹;B方后来也去世,随后B方的父母也相继去世;(以上都是正常年龄的去世)。但A、B的子女一直未办理房产等遗产过户等手续,且A、B没有遗嘱;法律上,A、B的遗产都有一部分是B方的兄弟姐妹及其他们的孩子了,A、B的子女再办理A的遗产过户等手续时,法律上需有B方的兄弟姐妹及其他们的孩子们的放弃遗产公正才能办理!
鉴于以上,如果考虑身后遗产问题,只有一个办法:所有的财产都转移到女方头上!女方自己立遗嘱并公正留给儿子。这样男方就基本没啥财产了,随便怎么分吧!
真正要考虑的就是:孩子未成年,变成北京户口后(孩子的监护权应该也要转移),孩子的上学解决等问题,肯定涉及资金支出怎么处理?这些才是女方要与男方讨论的问题!孩子的监护权转移后,资金支出怎么处理?前妻该怎么承担?最坏情况是,前妻没有能力资金支出,那么,即使户口不签北京,男方也要负责!这和当初的承诺没有关系。女方结婚前应该考虑到!
还有,监护人变更后,多长时间可以办理投靠问题。
综上,如果能办理,建议选择帮孩子一下,毕竟目前北京户口还有一定的好处。那剩下的就是女方需要考虑把真正需要考虑的问题都解决满意就可以了。
话又说回来:男方有孩子,如果前妻真无能力,那么无论男方是否监护人,女儿户口是否在北京,男方必须承担一定责任的!
如果仅仅考虑以后遗产问题,解决的建议重复一遍:所有的财产都转移到女方头上!女方自己立遗嘱并公正!
其实就目前中国的文化讲,女儿比儿子靠谱!要求男方不给女儿留遗产,考虑的太狭隘!将来儿子不见得咋样呢
【 在 whzj1980 的大作中提到: 】
: 闺蜜是头婚,嫁了个二婚的男人,有个女儿判给了前妻。闺蜜自己又生了个儿子。现在男方要投靠女方解决北京户口,想顺道把女儿的户口解决了。女方坚决反对,两口子呕气几个月了,女方已经要求男方写好遗嘱,说所有财产留给儿子,男方已经同意并写好公证了。但她还是不想迁户口,担心这个女儿会到北京发展,然后男方一心软把财产给这个女儿。这些财产基本都是她和男方一起奋斗的,这种情况我该咋劝呢?其实我是觉得那个女儿挺可怜的,啥财产都没有,亲妈也再婚了。可是我闺蜜确实也有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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