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要求重做,但要求的不是你重做,而是他或者法官指定的一家重做,一般情况下,法官不会指定,因为太麻烦,还要找有资质的啥的,所以如果对方不认可,又提不出来反驳意见,不太可能支持,你后面说的很对,没有打完官司不要进行维修,因为自己维修很容易被认定为过度维修,比如说法院认定那面墙的一半需要重新刷,但自己家弄,肯定都是铲掉重新刷,这时候花了1万,可能才判5000,而且未来的不确定的损失一般不会支持。
【 在 tina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原来类似的事情,听律师说过,如果要做鉴定打官司的话,即使做完鉴定,对方也可以要求重做,所以官司不打完都不要维修。
: 遇上这种事情,某种意义上真的全凭对方的人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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