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不加,不离婚,都是双方的。
离婚,还是一方的。
【 在 venusfruit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方有房一方无房结婚后要加名字么?因为婚后收入名义上是两个人的收入。不加就是不对是吗?甲板这种一般都是怎么操作的?好像加与不加都能说的通,不加的话只能离婚威胁?加了之后离婚就各分一半?你说现在庄家把房子抬到平均工资的10倍的样子了吧,普通老百姓的心态都扭曲了,改变了很多婚姻家庭,甚至价值观。可能有正面的,但更多是反面的吧?08年以前北京那个房价收入比才是正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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