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谢谢指正,那我反思一下。
也想请教一下,如果一位阿姨在你上小学中学时资助过你一小部分资金,且是在高中时期接纳你在家住过三年,你认为你是否需要赡养这位阿姨?我觉得应该非常感恩,但是谈赡养有点过头了。如果说你觉得有血缘加持,那我确实不认可。生而不养,而且是重男轻女这么卑劣的理由,如果没有资助和共同生活的经历,就是陌生人。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价值观稍微有点儿偏激和极端吧。
: 我觉得可以不用短平,主要养母为主,亲母为辅,可以七三开?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
FROM 120.24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