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家子里,最混蛋的就是楼主。
大家仔细看,说的是他媳妇说了点重话,他父母就立刻“搬走了”
说明只有10分钟的路程,还要他父母住他家里带孩子
所谓楼主媳妇下班晚,他爸妈不高兴,其原因就在这里,因为孩子妈妈下班回来才能照顾孩子,所以孩子爷爷奶奶才要住下来一整天照顾孩子
这意味着楼主是个混蛋+穷逼,不配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子
既不能独立照顾自己孩子
也不舍得出钱让父母打车回家早点休息第二天再晚点来
还不体谅自己媳妇让她工作和家庭都要付出
【 在 bloodl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爸妈,我岳父都在北京
: 之前一直是岳父和我们住一起照顾一个娃
: 6月,我岳父手术住院,换我爸妈过来带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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