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是立场问题。这么说吧:
我要是你媳妇,别说1.1公里,3.1公里我也天天走,有机会锻炼身体干嘛不去。
但我要是你,别说1.1公里,500米人家要打车我也不反对。
又没什么大损失,何苦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现在矫情的男人真是不少。该管的事那么多,都不管,尽管那些没用的。
【 在 youchong9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刚搬家,我老婆从小区门口到单位走路要1.1公里,走路20分钟,要打车上下班。
:
: 早上8点刷卡,7点20分就开始在家下单约车。
:
: 搬家前从家的小区到单位走路距离是820米,天天是7点58分-59分刷卡,吃不上早饭,一进办公室就找电吹风吹衣服。
:
: 我说你真是比99.9999%的北京人上班距离近,这么近还要打车,何必要住这么近。
:
: 不会骑车。
来自 LY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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