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过就离呗
动辄把教养素质放在嘴上的,自己的素质想必也好不到哪去
因为吵架在大庭广众之下愤而离去,这是一个有教养和素质的人应该干的事?
【 在 AndrewmM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男,结婚5年多了,妻子每年都记不起本人生日
: 昨晚和几个校友聚餐快结束时提及今天生日,校友赶忙点了个长寿面,并跑下楼买了个生日蛋糕一人吃了一小块,剩下半个打包带回家(妻子特别嗜好吃蛋糕)
: 于是乎今天晚上说吃点啥简单庆祝一下吧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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