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胡搅蛮缠了。
法律都规定了14岁以下,无论女方是否同意,都是强奸,显然这是国家直接判断并确定了,哪来的自己的判断。
狗屁的别人不能替代,这事就是国家说了算,
要是自己决定,就给你们这帮混蛋哄骗祸害小女孩钻了空子。
还在这一个劲的带节奏,良心不痛吗?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从来没说初二不该尝试,因为该不该是自己的判断,别人不能代替。我说的是父母和老师应该给孩子讲清楚不同选择的不同后果,坦陈利弊,给出建议。如果孩子不傻,自然会做出明智选择。但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我是初二女生,青梅竹马的男孩子白血病马上去世,我可能会选择和他尝试彼此的第一次。如果不是真爱马上要死,那没理由不等长出胸来再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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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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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xssjc FROM 223.1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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