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的出发点好多就不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如果真维护公平正义,就不应该有离婚平分婚内财产一说了,而是谁赚的钱归谁,钱少就没有抚养权,女人不结婚赚不到钱就该饿死,因为人类社会的本质就是弱肉强食,这点两千多年前的哲学家老子在道德经中就已经阐明了,具体如下:“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 。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多考虑的不是公平,而是平等,很多西方左派当权的国家其实也是考虑平等的重要性,尽可能的让弱势群体能活下去,才有的现在各种照顾女性的制度,但是根源问题是男的整体能力要比女的强,大多数财富是由男人创造的,如果在分配上强调绝对平等,就会打消男人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让平等分配变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想想为什么要改革开放,为什么要打破大锅饭,在社会整体运行面前,你提的这些问题都是次要的,或说微不足道的。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 因为法律不能完全杜绝伤害,所以不合理的法律也不该修改,不该减少伤害吗?
: 婚姻法的存在,是为了促进结婚率,担心妨碍人们结婚的热情吗?
: 法律存在的意义难道不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弱者不被欺负,震慑危害社会的坏人吗?
: 结婚是双方的事,为什么只担心男人不愿意结婚。不担心女人不结婚呢?因为女人好骗?所以公权力就联合社会强势群体一起欺骗无知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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