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前后逻辑没搞明白,你列的刑事强制措施这五种情况,已经是刑拘后再变更的状态了
看是否刑拘,就看当时警察把陈露带警察局时的定性,当时要把她送看守所,当时应该是已经定性刑拘了,只不过后来找律师可能又变更成刑事强制措施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 【 在 anpei2002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丫真较真啊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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