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异性同事去去还可以理解,不熟悉就去游泳,别管什么用意都有点过分
【 在 whoam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和公司的一个女同事中午休息时间去游泳,队友看到了微信记录,非常生气。
: 我是偶然听说,这个同事有公司附近一家很不错的游泳馆的年卡,用她的年卡可以便宜2/3。快到年底了,她也很乐于给别人刷,不然也过期了。之前有别的同事也跟她去游过。我最近才知道的,半个月左右去一次,一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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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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