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们应该举一点具体例子来。。不然可能我们说的“理”都未必是一回事。。
举什么例子呢?
【 在 JaneTong (如是我闻)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当然是讲理的地方。任何一个成年人,只要不是精神病,他or 她就得讲道理。
: 只不过,家除了讲“理”,还要讲“情”。讲道理我不欠你的,讲情份我可以让着你,前提是我自己乐意。
: 那些认为“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就是只讲“情”,而且是对方的情。因为说这话的人无一例外都是自己不打算讲道理了。
: ...................
--
FROM 183.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