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和体系是一回事么?调查结论不实,或者是故意不全面依据是什么?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正式调查结论,不说哪个一定对,为什么传闻一定是成立,是事实?
调查结论第一次没说的,可能是没有查实,调查有了进展,查实了的事情公布,怎么不可理解?就算调查没查清,有差错,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不一定是故意隐瞒。
【 在 cojo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针对整个大的体系,但是很多局部区域的体系存在很大问题,这个是事实吧。
: 就拿丰县的官方通告来说,第一次言之凿凿说这女人和男的已经领证结婚,栓铁链是为了防止她打人,这架势就是想用结婚证当挡箭牌直接把这事给结了。结果网上各种当地的信息来源都指向女人是被拐卖的,被被虐待后变疯的,然后第二次通告才承认她来源不明,结婚登记材料有问题,涉嫌渎职,董某行为涉嫌违法。来自一个县的官方的这么明显的想要包庇的意图,难道不是体系问题?
: 精神病人不适宜结婚,但现实中给精神病人办结婚证并不都是违法行为,当年有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律师专门说了法理。至于拐卖,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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