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人口拐卖其实很多周围的人都有知情
为什么没有人报警?
为什么不追究知情不报的责任?
【 在 zybj2008 (行走天涯) 的大作中提到: 】
: 二十年前,我在读大学,暑假回了老家。应该是快做午饭的时候,母亲从外面收账回来,告诉我和父亲一个消息,邻村宋*家给憨儿子买了个媳妇,据说是被拐骗的大学生,看着很是可怜。
: 那时,家里做些化肥、种子生意,主要是面向附近村民。通常是耕种季节村民直接把肥料拉走赊账,等麦收或秋收过后给钱,有些自觉的村民会主动还钱,有些则需要上门去收账,有的不讲究的甚至拖欠好几年。那一次母亲到宋*家收账,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哭泣,向周围人一打听,才知道她是几天前宋家花了三千块钱买回来的。宋家有个儿子神经有些问题,一直娶不到媳妇,买这个女人就是给他做媳妇,但是女人誓死不从,一直不吃不喝,被拴在床上,锁在屋里。
: 心生怜悯的母亲跟她聊了一会,大致了解了她的情况。她家在邻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大专),学建筑设计的,家在农村,假期原本想找份兼职赚些钱,不曾想遇到了骗子,说外地有个项目几天可以赚到很多钱,她就跟着来了,知道上当受骗为时已晚。为了确认她的大学生身份,当老师的母亲还特意给了她几张纸,让她写了些字,并拿给我和爸爸看。初次听到这个消息,震惊的同时又有些好奇,我还特意骑上自行车去看了下她,并用普通话和她对话。她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带着惊恐看着我,大大的眼睛,满脸憔悴。
: 那个中午,我们全家都在讨论她的事,讨论怎么帮她。商量的方案是首先要说服买家愿意放人,可是人家花了三千块钱,在2001年的农村,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当时,到城市打工还不普遍,村民主要是靠土地收入,服务员一个月的收入好像也就是三百块钱。当父母找到宋家,希望他放人时,宋家明显不情愿甚至怪我们多管闲事。当时,在偏僻的农村,买媳妇仍然是一种常见现象,只是有些是情愿,有些则是被拐骗的。父母只好用法律知识吓唬他,一是买拐卖的人本身就犯法;二是这个女人不适合他家儿子,这样不吃不喝万一死了,他家罪更大。好说歹说,宋家同意放人,但是花的钱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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