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明智的是当时不接,让债务人等丧事办完以后再说。债务人以后私下给儿媳没人知道就是了。
开家庭会议分割才搞笑呢,照那个大伯的嘴脸肯定是要独吞,绝对两头都得罪透了…
【 在 elaine1005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钱是大家都有份对吧。所以全给任意一方,都有可能出现纠纷。在这点上,给儿媳还是给公公,没有哪个说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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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给了公公,公公没给儿媳,儿媳怨他爸,顶多就不来往了呗,不来往就不来往,他跟别人家儿媳很熟吗?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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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120.24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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