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登记结婚,会因为登记的方式和机关不同,受到我国法律的不同承认。如果双方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这时候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我国的法定机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能够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
如果双方仅仅是在举办了结婚仪式,或者没有经过我国承认的合法程序缔结婚姻的,这时候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状态,当然不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双方在我国境内,并不属于夫妻。但是,双方可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在 grampus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国家不承认的婚,那有啥意义?不就是未婚同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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