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不要看条文,要看实际执行的情况,你说的那个条文根本很难执行,或者基本没有执行。无论怎么说中国谁会制度主要都是压榨妇女而非保护妇女,这也是出生比越来越畸形的原因,毕竟生女儿太吃亏,不如生儿子。
【 在 IDn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 前面的回复删掉了,有些歧义
: 即便认同你这种彩礼等于离婚补偿费的说法,那种父母收彩礼留下来的,最后没用作他途、留给女儿的恐怕不多吧。
:
: 再者你这说法本身有问题,欧美的离婚赡养适用范围相当局限,只适用于女方无工作能力、或工作能力不足以养活自己,而非像你说的一方比另一方收入低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ELZ-AN00」
--
FROM 221.2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