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一点历史,不要像赵括一样纸上谈兵
把事情做好,尽量不因为改革引发新的悲剧,是要讲分寸的
如果无视现实,不折不扣执行纸面上的条款,有些人和家庭可能就会成为改革的牺牲品
我举的案例,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并没有任何问题,这有篇帖子,摘取一部分
新中国《婚姻法》颁布后,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纳妾问题?
不搞一刀切:新中国婚姻法的人性温情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1950年婚姻法),第二条便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这条规定可谓一声惊雷,在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上,首次将纳妾视作犯罪行为。
……
如果都不管,未免有损法令的权威性。如果管,怎么管?一律强制离婚吗?这无疑与现实状况不符合。固然大量妾受到迫害,但也有一部分人并不愿意离婚。例如一些地主、富农或城镇中官商的妾,已经多年小妾成正妻,在正妻死后接管家里的财政大权,她们并不愿意离婚;有的年纪较轻的妾则是贫苦无田产的破产农民,对丈夫有强烈的经济依附性,如果要她离婚,脱离丈夫的“魔爪”,她们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维持。
直到1946年3月召开的解放区妇女代表大会上,才有人提出这一问题。经过讨论,大会公布了一个原则,对法律颁布之前纳的妾既往不咎,但今后不许再纳妾。这就给一些家庭留了个余地,能过得下去随其自愿。这种原则,是中共尝试废妾举措的一大进步。
https://zhuanlan.zhihu.com/p/399636025
【 在 sweetle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怪不得,原来也是类似地区出来的
: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4,5」
--
FROM 124.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