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有道理的。
男女在对方家庭中都是这样的局面。
能尽可能的少把对方家庭的人员牵扯到小家庭中,是必要的。
合伙人就是合伙人,与对方亲朋没有权责义务。
合得来是朋友,合不来别招惹。
【 在 Eucal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老年人的问题,而是一代人的问题。这一代婆婆还不懂得把媳妇当同事当邻居对待,还总以为自己是家长,媳妇就该是低眉顺眼的小媳妇儿。
: 话说现在的婚姻法安排下,婆婆和媳妇本来就是外人,媳妇和公婆没有财产关系,没有赡养义务,实质上也没有义务忍气吞声。你让她不爽,她还不能黑脸,还非得陪笑?只能说你这个老公面子没有那么大。要把婆婆媳妇放一个屋檐下,老公就得两面打压两面讨好,光压老婆除非你做好离婚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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