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在这个事件中,警察的任务是下达驱逐令,这个驱逐令是需要当事人接到纸,表示自己知晓的。
而这个女的一开始拿着刀,把驱逐令丢出门外,并关上门,对于警察来说,并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所以警察必须让女的开门,接过驱逐令。
而警察第二次破门,是因为明知女人手里有刀了,对于美国警察来说,已经知道一个公众危险源而不处理是违法的。对,你没看错,警察看到A砍B,不去救B没错,警察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大众的安全,所以警察首先应该疏散旁人,然后射击A,至于B能不能救到是另外一回事情。
同理,在这个事件中,知道女的持刀,警察已经有了第一优先级的任务,就是保证整个公寓楼大众的安全了。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位女士虽然拿刀开门,但是没有任何伤人的意愿,只不过扔了文书关了门而已。
: 警察二次破门而入到她家里放枪,才导致事态升级。
: 你是真看不见,还是故意栽赃?
--
FROM 117.6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