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什么眼神看出差不多的。
: 正常国家都是强制缴费冻结买卖(下一个买家必须还钱)而已。也就美国毒瘤可以为不到十分之一的钱拍卖别人房子。
到哪里守哪里的规矩,所有人都知道
米国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李女士高知还能不知道?房子还有贷款 罚款 手续费等等的呢,她不甘心为什么不早点行动起来,交物业费这么简单的事情
不喜欢这个物业就想办法换个物业,做不到可以换房子,拿命去搏的多不值得,就算规定在不合理再不好也不值得以命相搏,退一步叫上物业费卖掉房子海阔天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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