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个国家,拿着刀冲警察比划都有极大可能被暴力制服,何况还明显持致命武器对警察攻击,做出的不是“砍“而是“捅”的动作,这可真真是下了死手啊,
到了人家的地盘,人家暴力制服的规矩和一直以来的执行情况都是开枪,
所以,自作自受,
说精神病需要先请心理医生的,大妈明显还患有“不交钱病”,是不是也先请个金钱医生白给点钱救济救济呗?
说可以人多一起制服,或者打腿打胳膊打刀的,那是因为他们不是被捅的那个,而且被捅的那个不是自家人,
要是大妈拿刀冲他们身上捅,那绝对就是恨不得边上的警察越早乱枪给打死越好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警告无效后将其击毙正法,是最佳选择,很多没有病的白人被这样击毙的也很多,当然可以给予其家属一定数额的人道主义赔偿,但不能过高。
: #发自zSMTH@RMX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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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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