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是加拿大人,没有确凿证据警方可不敢动他。
【 在 apterousfly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并没有什么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强奸(那个都美竹都不是报案人,而是网友根据都美竹系列小作文报的案),警方被民意绑架所以拘押了他,移交检方至今也没有正式起诉,估计是证据不足所以无法递交法院判决?检方可以羁押嫌烦多久有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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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1803-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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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K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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