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死了啊,谁家为没有办法执行死人的法定义务。基于两国差异,就算老人打赡养官司打遗产官司,也只能在国内打,女的在国内如果毛线财产都没有,男的如果在国内毛线身份都没有,谁能接他们的状子。如今他们这样闹,就是因为求告无门了吧。。
我倒是觉得,说句不太好听的实话,老人还不如签了年金合同,按照网上对于老人经济状况的描述,那女的活着也没给过父母什么钱,那么站在老人的立场看,闺女活着的时候没有钱,闺女没了能拿年金,后者强点吧。至于啥感情不感情的,他们母女能有啥感情。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留不留啊,按中国法律,有赡养义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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