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如何理解遗嘱是逝者真实意愿的体现这句话呢?我们可以质疑毫不考虑父母的逝者,说他们的感情太过淡漠,但是不能否定任何人对于自己的钱都有一票否决权,除非他的意愿违法了。。另外,多数的所谓人之常情,都是定义模糊地带的,是因为无明确法可依,才会适当的人之常情。。就事论事去掉所有的人为光环,这就是一个将子女的利益完全凌驾于父母之上的故事,唯一可以得出的结论只有一句话,养孩子果然是门技术活。
【 在 azure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不对
: 父母应得到遗产 是因为子女有照顾赡养老人的义务责任 这些都是法定的 而且这就不是人之常情了吗
: 而不是“基于设想如果她还活着她的意愿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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