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生活环境没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公民遗嘱自治权利,这是法律基本原则,你如果生活在跟我不同的法律体系下,那我尊重你的说法。
你说的这些是丧葬服务之类,那是可以的,介入人家遗产继承,没有权力,也没有依据,也办不成,人家有遗嘱的,没遗嘱走法定继承的,房产过户,你什么老龄委能办么?建委,房管局,只认继承公证或者法院判决(含调解书)。你说的这些单位,无权介入遗产安排,无权界定遗嘱真实有效性,也无权做出遗产形成、给付之类事项。算干什么的?所谓遗产原则,事实上除法律规定外,无任何所谓原则。公民自愿捐赠给国家都是合法得到保护的。你单位去讲什么原则,除了普法外没有任何意义。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生活环境不同呗,你可能不接受我说的什么叫单位什么叫老龄委什么叫专人负责丧葬事宜,我们家里那边就是人去世第一时间通知老龄委,工作人员立刻去医院,和家属对接,帮着处理后续事宜,包括人特意告诉了我家里的蜡烛千万不能灭以及怎么把烟酒交给火化工,以及大家都买什么牌子的,交代不要更高或者更低。
: 一直到火化当日,工作人员主持个小仪式,该磕头的该鞠躬的各自跟随,到家属拿了骨灰盒再告辞散去,同时也交代后面的钱全部打到去世的人的工资卡上,会特意提醒到了来年春节再销卡,因为春节还是有补贴的。过去的单位都是这样的生老病死一体全包,未来社保全面推向社会,老龄委号称要撤销,现在在过渡期。。。
: 至于所谓的遗产惯例,负责人同样会把一切事宜交代清楚,并且说明什么情况一般什么分配,如果有纷争他们可以再出面,这也并不需要自己身边要见过各种类型的去世才知道啥样。。当时人最后跟我是这么说的,因为你妈妈还在,家里一切就都还是她的,你们就听她的吧,我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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