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就直说前半句,你欠我一百万!还给我。。。
那也挺逗的,俩人面对面
女:你欠我一百万,还给我!
男:你欠我一百万,还给我!
女:你才欠我一百万呢,还给我!
男:你才欠我一百万呢,还给我!
法官:你俩出去!
【 在 bocaj (b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太幼稚了。这种事儿都不能自认,自认事实对方无需举证。
: 比如,自认自己名下房产对方出资100万,同时主张自己给对方房产出资。结果就是对方出资是你自认事实,你的主张要自己举证证明。这不是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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