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人被家暴,起诉了六次都没离成
后来她从楼上跳下去,高位截瘫,通过舆论,终于离了
去年,还有个女人,因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砍死了
这些都是故意伤害事件,警察不应该不管,法院不应该不管
你的逻辑,就是,现实就是执法机关不管,她不应该抱怨,应该自己想办法,还认为,被家暴,是因为她的行为言语惹怒了对方,她不说话就好了
若是所有被家暴的人都这么想,那也不用制定反家暴法了,要么静悄悄地被打死,要么偷偷跑路就可以
算了,我无话可说,不回你了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所以这思路仍然是,为什么没人管呢,而不是不管了既然没人管那就自己来吧总要找一条路走下去。。。就是再说一百遍还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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