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就是男的女的结婚一辈子,这样最好。
其次就是如果女的不愿意或者男的不愿意结婚,那就不能唧唧哇哇他们应该结婚,毕竟婚姻自由在我看来是应该比较高的优先级保障的。
然后在不能结婚的基础上,现在是认为女方感情上有亏欠,怎么办?实际上,恋爱并不能保证成功,在恋爱中的付出,并没有法律保障能收到回报。实际上通常人就应该自己面对并承担这些风险,并且应该并且是最好自己考虑好了再付出!
再其次中国人情社会,男的女的完全可以做朋友,一个人的有个社会地位比自己高的朋友是好事,以后可能会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这也是一种回报,也是一种补偿。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说法律,我就说的人情嘛。针对那个有个层次高的朋友也不错联想到的,比如女方当了小学教师,男方的儿子在她的班上,这种是不是就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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