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时反复和警察强调,是我方拍了车窗,对方出来打人
这个没必要隐瞒,即使我方有再大的过错,也不能豁免对方的过错,最后各自处罚得了,我们很坦然
顺便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一个混混,下班时间在机关门口,瞅准走出来的人,上去挑衅推搡,结果两个人打起来了,到派出所,混混坚持不和解,斗殴双方都要拘留,混混无所谓啊,但那个公务员可不行,要丢工作的。最后就谈和解,赔了混混二三十万吧。
这个是我当警察的哥哥在基层参与办过的案例
【 在 conten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说拍了,jc问别人为啥打你,你准备怎么回答
: 对方疯了?
: 不提也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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