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不就是我说的中和项么,法律冲突原本就是客观存在的,但你不能咬死一条法律不计其他任何对不对,就是因为冲突才产生了并存,才产生了经本合议庭综合blabla。。。
当然如果你是要定位于法律不完善,那我同意,不然也不会今天意见增补明天指导办法的见天加东西对吧。
【 在 dism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错啊,你看我前面几条回复,所以说法律冲突啊
: 养父母是法律赋予你的义务
: 问题是你没有履行这个义务的可支配财产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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