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跟武大郎好像也能套用这个判决,抄送阳谷知县参考。
【 在 top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cp]【丈夫在妻子单位家暴,#同事制止家暴男致其死亡被判正当防卫#】近日,陕西咸阳。丈夫在工作单位殴打妻子时,妻子同事仗义相助,上前制止。在撕扯过程中,丈夫将同事的脸部咬住,后者用保温壶击打前者。单位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员见状也一并将丈夫按压在地,并打电话报警。丈夫被送往医院救治。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丈夫已经死亡。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认为,阻拦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正当防卫,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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