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搞清楚来龙去脉了。
解决方法很简单, 你老公把公积金卡要回来, 同时你把你老公的工资卡给他。 这样你老公就同时有他的工资卡和公积金卡。
你和你老公基本上财务分开,然后如果你公婆来带娃,一个月由你老公给2000-3000元钱给你公婆作为买菜做饭带娃的费用。
这样很公平,不知你是否同意?
【 在 kscloud2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居住北京,过几个月会生孩子,公公婆婆表示会跟我们同住带孩子。我和我老公月薪都一万多不到两万,各人还各人的婚前房贷,目前住的是老公的有贷婚前房,我的是我父母在住,我父母跟公婆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公婆还有多余的房子在收租。结婚婚礼各项开销男方家出了。
: 矛盾:老公婚后有把工资交给我,他婚前工资和公积金他说他都交给她妈妈了,婚后每个月的公积金也是交给公婆的,为此我们之前吵过嘴,他说以后他父母过来带孩子总会贴布我们一些,现在分得太清对我们也不好,我们跟父母分的太清,将来父母也会跟我们分的太清。现在面临带孩子同住的问题,他妈妈昨天问他,饭钱等日常开销怎么算,意思是他们买菜做饭我们小两口得给他们给钱。
: 本来他的公积金交给他父母我就不太高兴,以前没为这事计较,觉得把他家可能过日子就是这样,而且我也不想显得我很计较钱。但是现在他父母过来带孩子,要分摊饭钱,虽然没多少钱,但是我还是很不高兴,说真的我觉得他父母算的太清楚了。而且我老公常年加班到八九点,一天三顿在单位吃,我加班少一点儿但是也基本都在单位吃,小孩刚生的时候吃的还和大人量不一样,这怎么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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