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取消就好了,没有啥必要有这个。
我认为应该替换为,养育合同。
一个孩子对应一个合同,从备孕开始,双方签订一个详细的合同,一旦怀孕,男方每个月给多少钱,给多少时间,是否双方要身体忠诚……,违约怎么罚款等,清清楚楚的。
第二次备孕,可以依然再来一个,同一个妈妈,可以顺便更改第一个合同,让渡部分权益给第二个孩子。如果不是一个妈妈,头一个妈妈可以拒绝更改,仍然执行之前的合同。
这样女的,就不用抱怨自己给男方生个了娃了,现在这个娃可以换钱,找不到能换足够钱的男的,可以不嫁。也可以自己生自己的,也不用冠男方姓。哪方出轨,也不用抱怨,直接拿合同换赔偿就行了。
【 在 yitru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昨天在特快发了,有人反对。以下是我的建议:
: 双方结婚时自选有效期,如3年、5年、8年、10年,20年、30年、50年、永久。
: 到期了双方协商是否展期及展期多少年,重新领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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