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800年前在东门外的一家餐馆,叫做杜小月的吃饭
据说是个清华的师兄开的。
吃出了一个苍蝇。
当时很是气愤,就找店家评理,觉得他们怎么这么的恶心,不注意卫生
争执了一番,店家不觉得有啥不妥,态度和让人不爽,然后施舍地说陪我50块钱,
结果我没要。。。没要。。。没要。。。
端着一碗带着苍蝇的饭走了。。。还带着没出出去的恶气。
后来我发现我这个人做事,发脾气就是发脾气,
完全不想自己坐这事的诉求是啥,
比如,是让人道歉,还是让人赔一碗饭,还是让人赔钱。
结果我只是发了脾气自己气得半死,人家钱也没退给我,人家给我钱我还没要
现在想想,脑子进水了。。。
不过现在我仍旧会做脑子进水的事。大概就这智商了。
在 skyfrom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超市买东西,回来之后无意中发现一样东西扫了两遍,金额不大,但是很不爽,以前去超市从来不对单子。联系超市最开始只同意给我退多收的钱,我查了消法这种情况可以要求500块钱赔偿,于是投诉到市场监管局,超市又和我联系,说这是收收银员的失误,她应该负起责任,同意赔偿我
: 500块钱。听到这个答复内心不知道怎么的,又有点于心不忍了,这500块钱肯定是收银员来出了,超市收银员也一个月也挣不到几个钱,我也不差这500块钱,虽然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但感觉收了好有负罪感啊。。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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