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不说,只要未婚,父母在哪里那里就是父母的家,这个有待商榷,难道父母去住院,未婚四十岁女儿说我必须和父母住一起,医院也要解决住处吗?再说不说成人,都工作了,再说这样的话就有点讨人嫌了,做人本分还是该有的。例如妹妹没结婚,也不会把工资拿给父母全权处理吧。
所以只要经济独立了,就不能再说这句话了。要是没有经济能力,或者年龄小,那确实这样说不过分。
楼主有她的自私,但是她对妹妹的不接受同住也没什么。至于和父母之间的纠葛就不说了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赞同。这根本不是谁帮谁的问题。父母只对自己的孩子有义务,不是对孙辈义务。不是帮了大女儿不帮小女儿就叫不公平。等小女儿生孩子父母70岁了,难道还带?
: 问题的根本是:父母在哪,哪里就是孩子的家,尤其是未婚孩子的家。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样。
: 那个楼主把父母弄到她家带孩子,那未婚的妹妹去哪呢?她啃父母的时候就该承受。一边啃父母一边嫌弃妹妹,还不让人批判她薄情寡义。她要里子,想生活得好一点,无可厚非,可以理解。那有情有义的解决方案拿出来啊,没有,就是嫌弃妹妹,妹妹跟她无关。又要面子还要里子,还啥都不付出,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被骂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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