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超越时代的判文,现在是没有人会做这种好事的,能到扶起来、送医院、垫医药费。
彭宇那个年代这样的好人还是有的,见到跌倒的去扶是理所应当的。
法官可能穿越了,他的观念和现在的人观念比较吻合,现在的人自己撞倒人都不会去扶起来的。
【 在 kehandianb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给你贴一段判决书的原文,原文,原文,原文如下:
: 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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