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好好看看你转发的内容把
实际上,对于“扶不扶”问题,法律早有答案。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
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
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可见,如果被
扶者不能证明扶人者将其推倒,扶人者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官压根没有充足的证据,除了老太自己说,没有任何证人
如果老太自己说就算证据,那讹人就是天经地义的
【 在 cucudir 的大作中提到: 】
: 转移话题没用,如果你们不能抛开固化的思维方式认真读一下这篇,我说什么都没用
: 法制日报: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
: 舒锐
: ...................
--
FROM 124.16.29.*